两名女生一起出行,购三座位却留一空,专家解读乘客权益
8月18日报道,两个女生在乘坐火车时购买了三张硬座票,但中间的一个座位却空着,用来放置她们的零食。此时,一位没有座位的女乘客希望能够坐在这个空位上,然而在双方协商未果后,她找来了列车员进行调解。无座女乘客表示:“我们都是同一列车上的人,互相理解应该是应该的。”对此,列车员回应道:“这个座位是她们的,跟我说没用。”随后,“购买座位又占用位置放零食,这个空位能否让位”的话题迅速引发热议,登上了热搜榜。一些网友认为,既然已购票,则不应让位是正常的,而也有不少人对这一问题表示困惑:两个人买三张票的情况下,是否有权处分不属于自己名字的座位?
根据《民法典》及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四条相关规定,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的傅蔚冈指出,如果持票人尚未上车,无座票乘客是可以在无需沟通的情况下自行坐上这个座位的。他解释道,铁路票所对应的座位是基于运输合同的债权,而非物权。持票人并不是在购买座位的所有权,而是获得了特定人使用座位以完成运输的权利。因此,如果持票人未上车,则作为合同相对人的履行行为并未发生,未持票乘客也就没有权利处置该座位。同时,华东政法大学的一位讲师也支持此观点。
那么,为什么铁路部门拥有单方面解除未上车乘客运输合同的权利呢?张长绵解释,这样的规定是为了避免资源浪费,他认为“这样能够优化整个社会资源的配置。否则空置的座位被占用而放置其他物品,确实是对资源的浪费。而且,未占座的乘客同样支付了票款(相当于二等座的费用)。”